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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 凉山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提高

文章编辑:凉山州网(www.liangshanzhou.com)  时间:2016-10-22 12:12:53 浏览:   【】【】【

今年起 凉山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提高

近日,记者从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起,在凉山务工农民工可按个人1%、单位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根据累计缴费时间长短,农民工失业后可按月领取3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最长时间不超过24个月,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

据州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科长周春萍介绍,此前,农民工失业保险均是采用单位单方面缴纳2%的方式,如果务工单位为农民工连续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农民工失业后,按照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生活补助费的方式、月补助标准为失业保险金的65%,可获得一次性计发生活补助费,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新政实施后,不仅提高了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标准,而且延长了可享受待遇的时间。”周春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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