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凉山州网首页 > 凉山资讯 > 总结范文 >  2015学习卢玉宝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2015学习卢玉宝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文章编辑:凉山州网(www.liangshanzhou.com)  时间:2015-11-29 12:12:37 浏览:   【】【】【

2015学习卢玉宝先进事迹心得体会

============================

11-18

篇一:

年仅40岁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兼企业党工委书记卢玉宝,熬夜写好生前最后一份文稿后突发疾病倒下。又一位优秀组工干部的悄然离去令人扼腕痛惜,他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气壮山河的豪言,却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般秋叶静美。

他闪烁着忠诚敬业的政治品格。“你们先走,我把这点活儿干完就走”

下班回家同事“提醒”他时,这是他说的做多的一句“口头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他全面负责全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文稿的起草、流程的制定、重点材料的审核把关,还有相关的协调服务工作,加班、赶稿更是常态。正如他的妻子吴秀芬所言,玉宝是个只知道爱他人而从不懂得爱自己的人。他用绝对的忠诚,兢兢业业超负荷、高质量完成了各项工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换取了群众的满意,却透支了英年的生命。他是千锤百炼还坚韧的“老组工”,他是默默耕耘不知疲倦的“老黄牛”。学习卢玉宝精神,就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事业、忠诚于人民,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他折射出清贫廉洁的朴素作风。“为人之道在于正,为官之道在于廉。”卢玉宝出身农家,靠一个人的工资养家赡老,妻子上街给他买过年衣服,他嫌贵舍不得买;孩子的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几乎全部网购;在打造兴昌社区室内装饰美化时,他和同事们动手节省了4300元。他把公家的事儿当作自家的事儿办,把公家的日子当成自家的日子过,能少花一块,决不多掏一毛。熟人都说,穿一身廉价衣衫,骑一辆二手摩托车,永远行色匆匆,这就是“卢玉宝style”。作为一名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他从未用手中的权力给妻子、兄妹、朋友谋过私利。他不是没有权利,而是把权利放在为人民服务上;他不是不懂生活,而是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他一生不慕浮华、两袖清风、坚守共产党员“金刚不坏之身”的底色。他用理性控制好私欲,管理好亲人和下属,这种常修为政之德、“傲立雪中的寒梅”精神可亲更可敬。

他展现了事不避难的勇气担当。 卢玉宝不仅是“工作狂”、“铁包公”、“摩托车干部”,还被称为“卢大拿”、

“卢细心”、“难伺候”。全市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兴和县对全县8个300平方米以下的社区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改扩建。一向有困难冲在前、有工作干在前的卢玉宝主动请缨,全面承担起了三个重点社区的改造工作。从没有接触过类似工作的卢玉宝,硬是凭着一股求胜的心劲儿,和他的团队一起,最终把工作做到了近乎完美。背后却是卢玉宝超乎寻常的付出。都说“能者多劳”,这“多劳”的背后,是一份敢于涉险滩、敢啃硬骨头沉甸甸的担当。学习卢玉宝,就要学他直面困难的勇气、迎难而上的胆识、敢于较真的韧劲、主动作为的担当。卢玉宝在平凡的工作中提升自我,践行

“三严三实”的要求,诠释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充分发挥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他生如夏花、死亦绚烂。

篇二:

人生的每一天都是一个篇章,都会有不同的故事发生,我要努力把每一篇章都书写精彩,让每一个故事都释放正能量".在卢玉宝的生前日记中记录着这样一段话。

卢玉宝,作为组工干部的优秀代表,在组织工作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不平凡业绩,他模范践行了"三严三实"的要求,生动诠释了好干部的标准。虽然他永远离开了我们,却为我们树起了一座不朽的精神丰碑。

"卢玉宝精神"教育我们:对待工作要艰苦奋斗,对待问题要迎难而上。要顾好大局、履好职责、严守纪律,要主动适应新常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升使命意识,强化理想信念,在爱岗敬业的氛围中实现人生价值。

"卢玉宝精神"指导我们: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更要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都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作为组工干部,我们应以卢玉宝同志为标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把党性修养正一正、把道德规范严一严、把责任使命实一实,树立新时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源于查字典网
凉山州网公众号

你可能感兴趣的有

凉山州土蜂蜜

关于我们 | 网站申明 | 广告合作 | 文明上网 | 投诉建议 | 凉山新闻 |服务条款

网站声明:本站中包含的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进行删除,谢谢

Copyright ©2008-2021 www.liangshanzhou.com 凉山州网 工信部备案:蜀ICP备18013883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法律顾问:张松

川公网安备 5134250200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