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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召开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暨流动车管所运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文章编辑:凉山州网(www.liangshanzhou.com)  时间:2015-11-21 15:03:22 浏览:   【】【】【

7月23日上午,我州在西昌召开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暨流动车管所运行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的第一个发布内容是:全州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于新闻发布会之日起(7月23日)正式开始。

近年来,我州电动自行车迅猛增长,极大方便了公众出行。但是,最高时速、整车质量(重量)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具有机动车属性但又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的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问题突出。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频繁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且伤亡率较高,其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查缉难、取证难、处理难、理赔难。为切实规范和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11〕10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由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刚任组长“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凉山州也成立了由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陈贻斌任组长,州经信委、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凉山州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工作,并制定了详细的《凉山州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此次综合整治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在源头治理和路面管控方面双管齐下,对电动自行车实现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改变当前电动自行车管理失管、失控、无序的状况,治理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工作于7月23日正式启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到8月31日全面停止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注册登记工作。从9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标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没有时限要求,可以正常进行。因此广大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到所属地各车管所业务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发布会发布的第二个内容是:凉山地区会理、盐源、昭觉三个县“流动车管所”

已于7月1日正式启动并开办业务,业务的下放提高了车管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工作效率。

发布会发布的第三个内容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公安交警部门的职责、安检收费标准以及环保检测工作由哪个部门主管作了相关说明。

新闻发布会由州公安局举办,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梁小辉担任新闻发布人,州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石援外主持发布会,州工商局、州车管所、州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参加发布会并现场解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中国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凉山日报、法制网、微凉山、点点生活网等州内外媒体参加发布会。

相关解释:

一、什么是超标电动自行车,何时禁止超标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工商部门答)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规定的,以及因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合法来历凭证的电动自行车。

超标电动自行车自今天(7月23日)新闻发布会之日起,州内所有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州工商部门将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同时也欢迎人民群众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工商部门将依法严格查处不听招呼,继续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经销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此次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点位和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全州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共设28个点位,西昌设8个点位,会理、会东、德昌、冕宁各设2个点位,其余各县各设1各点位。根据这次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安排,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超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自2015年9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标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没有时限要求,可以正常进行,因此,请广大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尽快到各点位办理注册登记上牌,我们各点位工作人员将加班加点为广大车主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三、标准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各需要哪些手续?

标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需携带以下手续资料: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电动自行车合格证;3、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4、如果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能提供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和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的,可以由辖区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超标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需携带以下手续资料: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3、如果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不能提供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的,可以由辖区居委会、社区、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注册登记,也可以签订《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承诺书》后办理注册登记上牌。

四、电动自行车的上户费用是多少?对在规定时限内未上户的电动自行车将采取哪些措施?

电动自行车的上户费用按照四川省非机动车上户的收费标准执行,每车上户费用为30元。

对在集中上户登记时间结束后,未上户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允许在凉山辖区内的道路上行驶,各地交警部门将加大路面管控力度,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五、超标电动自行车为什么要签订《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承诺书》?

签订《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承诺书》主要是为了让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澄清电动自行车来历,承担由于电动自行车来历虚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服从当地政府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自觉遵守《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文明驾驶,安全驾驶,并承诺自2018年8月3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禁止在凉山州辖区道路上行驶,便于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实现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六、电动自行车的保险如何购买?保费标准是多少?购买保险后的好处有哪些?(保险协会)电动自行车保险购买采取自愿原则,广大车主可以通过三个途径购买:一是到财产保险公司和人寿保险公司的营业大厅购买,二是委托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办理,三是在上牌照的点位设置的服务点购买。电动自行车保险分为第三者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及骑车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费标准90元/年,第三者责任保险及骑车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费标准140元/年,车主可根据自己的需要有选择性的购买。

购买保险后,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能为广大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提供保险保障,为社会和谐安定团结提供辅助作用。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减轻伤者家庭的负担。(史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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