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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瑙市场频繁失窃 逮到嫌疑人五花大绑该不该?

文章编辑:凉山州网(www.liangshanzhou.com)  时间:2015-03-21 22:10:44 浏览:   【】【】【

日,百度贴吧、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有一条名为“生意不好做还来偷货这样真的好吗?”的帖子很火,帖子上图文并茂地介绍了一名小偷在西昌市玛瑙市场偷玛瑙被抓后绑在街边大树上的情况。

 

该帖的回复量加起来已超过千条,大家对此事的看法不一,有的网友说:“绑得好,偷东西的就该这样教训。”有的说:“私自绑人属于违法行为。这是法律意识淡薄,以暴制恶。”

 

通过监控抓住嫌疑人为了详细了解此事,12月15日中午,记者按照帖子上介绍的位置来到位于海门渔村玛瑙市场的“西昌南红玛瑙交易中心”。记者在“AB-152”号摊位前询问了有关偷玛瑙小偷被绑相关事宜,立即有不少摊主主动围过来介绍情况。

 

据一位叫沙君华的摊主介绍,原本事情是这样的,12月7日,交易中心就有摊主被盗了价值上万元的玛瑙饰品,其中损失最大的一位摊主失窃了价值9000多元的玛瑙饰品,事后,失主们找到交易中心管理人员,通过监控录像锁定了两名嫌疑人。

 

12月10日一大早,交易中心的摊主再次发现嫌疑人后,立即通知了中心管理人员,大家再次调取监控确认了嫌疑人后,立即将他们抓住,大家发现嫌疑人是惯犯,一气之下就把其中一人绑在了交易中心门口的大树上,直到下午1点多的时候警察来了,才将被绑在树上的妇女带走。

 

小偷该不该绑?卖家众说纷纭记者追踪到南红玛瑙市场进行采访,就是为了了解商户的真实想法,抓住了小偷该不该绑在树上?

 

“抓住的两个小偷一看就是‘瘾君子’(吸毒者),以前我在商业街做生意的时候就看见他们偷东西被抓过。”

 

“这个交易中心环境好、租金低,就是治安不太好,经常有摊主掉玛瑙。”

 

“我们做玛瑙生意才一两年,已经被偷过好多次了。”采访时,周围的摊主纷纷发言,大家都表示自己的玛瑙都被偷过。

 

沙君华也表示,他在玛瑙市场经营了两年多时间,期间被偷过一次,损失了三千多元的货。“君华都算损失得少了,我被偷过好几次,最多一次掉了六千多元的货。我们损失算少的了,毕竟交易中心有监控,有时候饰品能够追查回来,玛瑙市场那些卖原石的摊主损失更大。”沙君华的姑姑说。

 

沙君华还介绍:“玛瑙市场生意最火的时候是每天早上8时至10时,那时候到处都挤满了人,摊位上一两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小偷一般就是在那时下手的。而且玛瑙饰品体积小、价值高,小偷得手后很容易隐藏,你看这么小一串就价值四千元左右。”说着,沙君华拿起一串玛瑙饰品展示给记者看。

 

摊主高晓华说:“我被偷过两次了,损失加起来有五六千元,看到小偷被绑了,心里很解气。”

 

摊主沈阿依说:“那天看到小偷被抓了心里面很高兴,但是看到他们被绑起来觉得很可怜,他们不该绑人的,应该等警察来处理……”

 

对于该不该绑人,交易中心的摊主们也是众说纷纭。

 

记者想通过交易中心管理人员和辖区派出所了解更多的情况,但均因无人或公事外出未能找到相关当事人。

 

网友讨论Eve:我昨天逛贴吧的时候看到个帖子,南红玛瑙城那边逮到个小偷,就把小偷绑在树上示众了,有图有真相。

 

海纳百川:快到年关了,小偷都比较猖獗,南红玛瑙城那边一直小偷都比较多。

 

愤怒的小猪:嘿,你表说,我当年都干过这种事。我家一周着连偷两次,着偷的东西里面还有我的重要资料,后头我把小偷逮到了踢了两脚还不过瘾,我就把小偷捆起吊了一晚上。

 

微醺的菜菜:我上次看到街上打小偷的,霍,拿的是那种尖的钢筋。小偷着打得好造孽哦。

 

愤怒的小猪:我当年是年轻气盛再加上气疼了,现在应该不会嫩个干了。

 

微醺的菜菜:我听我朋友说,那个小偷是在玛瑙城那边一个私人承包的商场头着逮到的,而且这也不是他们逮的第一个小偷了,当时他们现场比较群情激奋,还有人跃跃欲试地想揍小偷。

 

Eve:我看照片上小偷那样子,还是个年纪挺大的女的,这种把人绑起,万一出点事咋个收场哦。

 

微醺的菜菜:我总觉得小偷固然可恨,但是把人绑在树上“示众”,这样不好吧。

 

默默默小王:岂止不好哦,私自绑人属于违法行为。

 

西瓜西瓜:是啊,小偷再做得不对,他的人身自由全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擅自把小偷抓来绑起三,这种行为已经涉嫌非法拘禁了。

 

海纳百川:我们大部分的市民是比较缺乏法律知识的,只一味的晓得小偷可恨,应该被处罚,但是根本设想到即使小偷应该受到处罚,那也是公安局才有权利做的事。

 

圆滚滚小喜:非法拘禁是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既包括直接拘束他人身体,剥夺其身体活动自由,也包括将他人监禁在一定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

 

西瓜西瓜:这些把小偷绑在树上的人肯定没想到,他们这种私自处罚小偷的行为其实已经涉嫌违法了。

 

微醺的菜菜:还有这种在贴吧把小偷的照片贴出来,感觉不太好,如果是通缉犯或者已经定罪的人就没关系,不然就应该是侵犯人权了。

 

Eve:看来以后不管遇上这种事啊,我们还是把小偷交给警察比较稳妥,不能擅自处置。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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