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凉山州网首页 > 凉山资讯 > 走进凉山 >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文章编辑:凉山州网(www.liangshanzhou.com)  时间:2015-03-21 18:06:49 浏览:   【】【】【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州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凉府发〔2014〕1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1号令)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14〕32号)文件精神,州政府决定对全州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50元,每日57.5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2元。

 

二、调整后的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监察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凉山州人民政府

 

源于四川在线/图源于百度图库
凉山州网公众号

你可能感兴趣的有

凉山州土蜂蜜

关于我们 | 网站申明 | 广告合作 | 文明上网 | 投诉建议 | 凉山新闻 |服务条款

网站声明:本站中包含的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果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进行删除,谢谢

Copyright ©2008-2021 www.liangshanzhou.com 凉山州网 工信部备案:蜀ICP备18013883号-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法律顾问:张松

川公网安备 51342502000017号